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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隔震设计规范》召开编制组成立暨一次工作会议
时间:2014/9/18 8:19:25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579 文章来源: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化信息网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标[2013]29号文的要求,由广州大学、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对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建筑隔震设计规范》进行全面制定(修订)。编制组成立暨第一次工作会议于2014年7月11日在广州召开。参加会议的有标准定额研究所姚涛博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结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黄小坤秘书长、中国工程院院士周福霖教授、广州大学校长助理周云教授。编制组全体成员也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结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黄小坤秘书长主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主编单位的领导到会并讲话。规范第一主编单位谭平研究员代表编制组介绍了《建筑隔震设计规范》编制大纲(草案),并就立项背景、编制单位与编制组的组成、主要修订内容、工作分工以及进度安排等方面作了详细介绍。各位参会代表对隔震编制大纲(草案)分别提出了建议与意见。

  会议形成纪要如下:

  一、关于《建筑隔震设计规范》标准级别的问题

  鉴于隔震设计体系与抗震设计体系存在根本差异,其减灾概念,设计方法完全不同,其理论成熟、自成体系,在充分考虑我国的实际应用经验和世界各国的成功经验,同时兼顾隔震技术和抗震技术未来各自发展趋势,《建筑隔震设计规范》应由行业标准升级为国家标准,与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各自独立,相互配合,平稳过渡,协调发展。

  二、关于《建筑隔震设计规范》编制的几个问题

  1.《建筑隔震设计规范》既要体现出隔震理念特色,体现隔震设计方法的进步,也要尊重设计人员习惯,做好与《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的衔接。
  2.地震作用应独立成章。
  3.规范架构需慎重思考,章节安排应进一步优化调整,可考虑按使用用途、结构体系等标准进行建筑分类,逐一阐述隔震设计计算方法与要求;低矮村镇房屋简易隔震设计部分内容由原来的独立成章调整至附录。
  4.应加入建筑隔震基于性能化设计的理论、方法等相应内容。
  5.继续完善隔震构造内容的编制。
  6.隔震产品型号应标准化。
  7.隔震规范中的核心设计方法、构造要求应有相应的科研试验与软件配套。

  会议取得了预计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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