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English
      热烈祝贺:西安交通大学“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标准高端论坛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优势产业地图首发式于4月15日(校庆日)隆重举行!        国家标准委等部门最新发布《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建设指南》        《碳达峰碳中和中外标准数据库》即将上线!
2024 年 3 月
29
星期五
   
  
  
·多语言频道即将开通!
当前位置:首页 - > 标准动态 -> 会议通讯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召开第二届国家农药残留标准审评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的通知
时间:2016/12/2 5:03:46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959 文章来源:农业部网站

  各位委员、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定于2016年12月中旬在北京召开第二届国家农药残留标准审评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审议《食品中2,4-滴丁酯等82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送审稿)》;

  (二)审议《食品中吡唑醚菌酯等50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送审稿)》;

  (三)审议农药残留检测方法(送审稿);

  (四)研究其他有关事宜。

  二、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12月13-14日,会期2天,12日报到。

  地点:北京河南大厦(朝阳区潘家园华威西里28号,电话:010-67751188)。

  三、参会人员

  第二届国家农药残留标准审评委员会各位委员和各有关单位。

  四、其他事项

  (一)参会人员食宿统一安排,费用由会议承担,交通费用自理。

  (二)请各有关单位于12月5日前将参会人员名单报至国家农药残留标准审评委员会秘书处。

  (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国家农药残留标准审评委员会秘书处:秦冬梅,电话:010-59194078、13910791511,传真:010-59194107。

  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农药管理处:杨云,电话:010-59192810。

                                                              农业部办公厅

                                                                 2016年11月29日


 



  国家标准频道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站文章注明“文章来源:本站原创”的,版权均属于国家标准频道(本网站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站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文章;已经与本网站签署相关授权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文章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家标准频道”。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站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站注明 “来源:XXX(非国家标准频道)” 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文章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站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邮箱:service@chinagb.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