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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项食品及食品相关标准于9月开始实施
时间:2017/8/31 10:12:22 作者:文雯 浏览次数:29659 文章来源:食品伙伴网

  核心提示:2017年9月起有12项食品及食品相关标准开始实施,包括6项国家标准,6项地方标准。

 
  食品伙伴网讯,2017年9月起有12项食品及食品相关标准开始实施,包括6项国家标准,6项地方标准。
 
  在6项国家标准中,有3项标准于9月17日开始实施。分别为:《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5009.138-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镍的测定》。
 
  新实施的三项标准分别代替了《GB 2761-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20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T 5009.138-2003 食品中镍的测定》。
 
  值得注意的是,本月尤为重要的是GB 2761-2017、GB 2762-2017这两项污染物通用标准的实施。这两项标准,主要新增了葡萄酒和咖啡中赭曲霉毒素A限量、新增了螺旋藻及其制品中铅限量要求、删除了植物性食品中稀土限量要求。此外,结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1)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发布实施后遇到的一些问题,兼顾与其他相关标准相协调,对两项标准文本内容做了进一步修订完善。
 
  据了解,GB2761中规定了我国食品中真菌毒素的限量要求,GB2762中规定了除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和放射性物质以外的化学污染物限量要求。我国对食品中农药残留限量、兽药残留限量、放射性物质限量另行制定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伙伴网在此提醒,GB 2761及GB 2762在实施中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是食品生产企业应当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和标准组织生产,符合食品污染物(真菌毒素)限量标准要求。
 
  二是对标准未涵盖的其他食品污染物(真菌毒素),或未制定限量管理值或控制水平的,食品生产者应当采取控制措施,使食品中污染物(真菌毒素)含量达到尽可能的最低水平。
 
  三是重点做好食品原料污染物(真菌毒素)控制,从食品源头降低和控制食品中污染物(真菌毒素)。
 
  四是鼓励生产企业采用严于GB2761、GB2762的控制要求,严格生产过程食品安全管理,降低食品中污染物(真菌毒素)的含量。
 
  另外3项国家标准以及6项地方标准于9月1日期开始实施。
 
  9月开始实施的食品及食品相关标准

序号
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 代替标准 实施日期
1 GB/T 19343-2016 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含代可可脂巧克力及代可可脂巧克力制品)通则 GB/T 19343-2003 2017-9-1
2 GB/T 33526-2017 转基因植物产品数字PCR检测方法   2017-9-1
3 GB/T 33497-2017 餐饮企业质量管理规范   2017-9-1
4 GB 5009.138-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镍的测定 GB/T 5009.138-2003 2017-9-17
5 GB 2762-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2-2012 2017-9-17
6 GB 2761-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GB 2761-2011 2017-9-17
7 DB53/T 829-2017 地理标志产品 宾川柑橘(宾川柑桔)   2017-9-1
8 DB53/T 830-2017 地理标志产品 朱苦拉咖啡   2017-9-1
9 DB53/T 831-2017 地理标志产品 禄丰香醋   2017-9-1
10 SZDB/Z 256-2017 餐饮业食品安全管理规范   2017-9-1
11 SZDB/Z 257-2017 跨境电子商务产品质量信息监测进口葡萄酒   2017-9-1
12 DBS50/ 028-2017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调味面制品 DB50/ 320-2009 201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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