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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食药监:辣条不等于问题食品 合格产品可以出售
时间:2017/9/20 10:43:48 作者:金雨蒙 浏览次数:418 文章来源:人民网

  人民网武汉9月20日电:“网上说学校附近不让卖五毛食品,怎么我孩子还能买到辣条?”近日,市民陈女士前往武汉市食药监局投诉称,自己孩子在学校周边的小超市买到了辣条。经过调查发现,该辣条产品属于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不属于不合格的“五毛食品”。

  “其实,很多人都有此误解,认为辣条就是不合格的垃圾食品。”武汉市食药监局有关负责人解释,事实上,正规厂家生产的辣条等零食经过了监管部门的抽检,食品添加剂使用在国家规定的安全范围内,对人体健康不会造成伤害,因此是允许销售的,市民也可以放心吃。“我们整治的是问题产品,目前,整治工作已经取得了一定成效。”

  该负责人介绍,今年5月开始,武汉市食药监系统就以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周边“五毛食品”经营者以及面向农村地区批发、配送“五毛食品”的经营者为重点对象,开展了“五毛食品”专项整治。截至目前,全市共检查校园及校园周边流通环节食品经营单位6285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33份,取缔无证生产经营12家,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19件,联合街道依法取缔学校附近占道食品经营小摊贩13家,共监督抽检841个批次,其中不合格3个批次。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强化‘五毛食品’的整治工作,对前期整治中发现问题的校园及其周边的零售经营者,要进行回访,看是否整改到位,是否存在新的问题等。”该负责人介绍,后期全市还将对“五毛食品”批发市场、批发经营者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进一步规范“五毛食品”经营行为;对检查和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五毛食品”,要对其生产经营者进行全面检查、整改,生产经营者涉及管辖区域以外的,要及时通报相关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进行处置。

  另外,对没有履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手续的“五毛食品”,一律依照《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责令经营者改正,给予警告,并督促其立即停止销售无合法来源和合格证明的食品;拒不改正的,要通过责令经营者下架、停止销售无合法来源、无合格证明的“五毛食品”的措施,来强力推进食品进货查验制度落地落实。

  “我们对问题‘五毛食品’的经营者不是一罚了之,而是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从生产源头控制和提升‘五毛食品’的质量安全水平。”该负责人介绍,除此以外,全市食药监系统还将同时通过门户网站等渠道,对“五毛食品”抽检信息,按照相关规定实行网上全面公开;通过媒体、科普宣传基地和集中展示等多渠道、多方式曝光一批典型违法案例,对违法者形成强力震慑;对“五毛食品”整治工作信息,加大宣传力度,形成整治声势。“通过这些宣传,可以让市民对“五毛食品”有更全面的认识,像辣条就等于不合格食品这种误解也将不再存在。”

  市民如发现有三无的“五毛食品”,可拨打12345对食药监部门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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