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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检疫部门:出口化妆品企业应密切关注欧盟化妆品新规
时间:2017/10/19 11:41:30 作者:通讯员 彭芳 浏览次数:27266 文章来源:浙江在线

  浙江在线10月19日讯:据欧盟《官方公报》消息,欧盟委员会发布第2017/1224号规定,修改化妆品使用甲基异噻唑啉酮(MI)的现行限量限制,将浓度上限由100ppm下调至15ppm。由2018年1月27日起,只有符合新规定的化妆品可在欧盟市场推出;2018年4月27日起,只有符合新规定的化妆品可在欧盟市面销售。

  MI作为防腐剂用于抑制化妆品滋生的微生物。由于近年来敏感、过敏反应、细胞及神经受损等问题在欧洲各地日趋普遍,欧盟消费者安全科学委员会明确表示,现行的化妆品认可MI浓度上限并不安全。值得注意的是,在中国的《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中许可的MI的浓度上限依然为100ppm。

  近几年,随着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浙江省的化妆品行业发展势头迅猛,出口化妆品量值连续六年保持两位数的高增长态势,2017年前三季度出口化妆品及原料近6亿美元,涵盖美妆、香水、护肤等50多个品种。在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出口化妆品行业及相关企业在生产或销售产品时需密切关注国外化妆品安全法规的限值区别,加强相关物质检测,以免违规造成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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