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从北京市机动车排放管理中心获悉,为控制重型柴油车氮氧化物排放污染,北京市近日发布了3项重型柴油车排放污染控制地方标准,分别是:《重型汽车氮氧化物快速检测方法及排放限值》(DB 11/1476—2017)、《重型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OBD法 第Ⅳ、Ⅴ阶段)》(DB 11/1475—2017)和《重型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车载法 第IV、V阶段)》(DB 11/965—2017)。此次发布的3项标准将成为重型柴油车氮氧化物排放执法的主要依据。
据北京市环保局机动车处处长李昆生介绍,《氮氧化物快速检测方法》已于今年12月1日实施,标准规定了氮氧化物检测方法和排放限值,主要包括现场检测法和在线检测法等两种氮氧化物快速检测方法,用于道路检查和入户抽查等执法工作。《OBD方法》将于今年12月20日实施,标准规定了重型汽车出厂销售时应满足的OBD系统(车载诊断系统)要求,包括监测整车排放限值、测量方法和有关技术要求等。《车载方法》也将于今年12月20日实施,标准规定了重型汽车出厂销售时应满足的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可以在实验室或实际道路上检测重型汽车排放。
据悉,北京市重型柴油车占全市机动车保有量的4%左右,但其排放的氮氧化物和颗粒物分别占机动车排放总量的50%和90%以上。再加上外埠进京、过境重型柴油车,排放污染严重。重型柴油车排放污染治理已成为北京市机动车排放污染控制工作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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