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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抽检15大类食品:这5批产品质量不合格
时间:2017/12/18 9:58:13 作者:全媒体记者廖钰娴 通讯员许魁 浏览次数:581 文章来源:南方网

  南方网讯:17日,记者从惠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食药监局”)了解到,近期惠州抽检15大类食品295批次样品,共检出5批产品内在质量不合格。

  据了解,此次抽检的食品类型包括糕点、食用农产品、淀粉及淀粉制品、水果制品、肉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糖、饮料、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饼干、乳制品、糖果制品、酒类和茶叶及相关制品等15大类食品295批次样品。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此次共检出5批产品内在质量不合格,包括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不合格2批次,酒类不合格3批次。

  据了解,此次抽检的检验机构为惠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对于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市食药监局已及时移交给辖区各县(区)市场监管局依法予以查处,并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认真落实整改,同时,有关查处情况由各县(区)局按规定公开处罚信息。

  【链接】

  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

  (一)惠州市蓝月亮贸易有限公司购销部销售的“古绵精品白酒”总酯检出值为1.08g/L。标准规定为≥1.50。检验机构为惠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惠州市惠阳区淡水新永城超市销售的“老北京陈酿酒”酒精度检出值为44.6 %vol。标准规定为42±1.0。检验机构为惠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三)大润发量贩超市(深圳)有限公司惠州博罗分公司销售的“聚仁堂十全酒(低糖)”甜蜜素检出值为1.40g/kg。标准规定为≤0.65。检验机构为惠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四)惠州市蓝月亮贸易有限公司购销部销售的“花生油”花生酸检出值为0.922%。标准规定为1.0~2.0。检验机构为惠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五)大润发量贩超市(深圳)有限公司惠州博罗分公司销售的“玉米油”酸值检出值为0.92mg/g。标准规定为≤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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