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English
      热烈祝贺:西安交通大学“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标准高端论坛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优势产业地图首发式于4月15日(校庆日)隆重举行!        国家标准委等部门最新发布《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建设指南》        《碳达峰碳中和中外标准数据库》即将上线!
2024 年 4 月
20
星期六
   
  
  
·多语言频道即将开通!
当前位置:首页 - > 热点新闻 -> 国内新闻
工信部:新能源车企及产品准入标准将调整
时间:2018/1/22 10:06:32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541 文章来源:中国网

                  

  1月18日,工信部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审核部部长李方生在2018国际新能源汽车用户评价与应用创新研讨会上透露,针对新能源整车和产品的标准在逐步调整,工信部已更新了3项标准,修订了2项标准。接下来还将发布新的号令,目前正处于向工信部和各个司局征求意见的阶段。

  新的号令将有五个方面的变动,企业准入进一步简化,将从目前的十几大类的产品调整为六类;另外产品准入会进一步细化,将以备案的形式开展;减少企业负担,检测机构后续会逐步放开;主管部门会对新技术新材料进行评估;工信部继承司和装备司对所有电池后续都要登记备案,全过程管理,直到报废。

  我国相关政策规定,只有列入到工信部公告内的企业和产品才能够生产销售、注册,才能够后续进入到推广工作和试用工作。新能源汽车企业包括新能源汽车产品进入公告的标准,主要的依据是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即2017年7月1日实施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第39号令(以下简称“39号令”)。

  李方生表示,目前公告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有230余家,产品有近4000个,但是在公告当中4000个产品销售过千辆的产品数不足100个。这些企业在2018年必须制定相应的计划和措施,必须达到39号令要求,否则企业所有的产品都会在公告里清理出去,目前近30家已经符合新的要求。



  国家标准频道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站文章注明“文章来源:本站原创”的,版权均属于国家标准频道(本网站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站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文章;已经与本网站签署相关授权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文章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家标准频道”。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站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站注明 “来源:XXX(非国家标准频道)” 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文章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站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邮箱:service@chinagb.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