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English
      热烈祝贺:西安交通大学“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标准高端论坛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优势产业地图首发式于4月15日(校庆日)隆重举行!        国家标准委等部门最新发布《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建设指南》        《碳达峰碳中和中外标准数据库》即将上线!
2024 年 4 月
26
星期五
   
  
  
·多语言频道即将开通!
当前位置:首页 - > WTO资讯 -> 通告及预警
中国医药出口频遇贸易摩擦 高附加值产品渐成重点调查对象
时间:2018/2/8 2:37:15 作者:每经记者 周程程 每经编辑 毕陆名 浏览次数:22322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普通人可能常常听说我国出口的钢材、光伏等产品经常因遭遇进口国实施的贸易保护措施而致使出口企业利益受到损害。可很少有人知道,其实我国的医药产品近年同样遭受到很多不公平的待遇。

  在2月6日举行的中国医药外贸形势发布会上,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以下简称“医保商会”)发布数据显示,2017年,我国出口的医药产品遭遇了15起贸易摩擦调查。

  医保商会副会长孟东平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贸易摩擦是企业走出去经常可能遇到的情况。在国际贸易当中,当产品的市场占有率、竞争力提升的时候,就会挤压对手的空间。随着整个医药行业进入国际市场的程度加深,我国医药企业面临围追堵截的态势也越来越明显,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需要培养应对贸易摩擦的本领和能力。
  
 优势原料药多遇贸易摩擦

  近年来,我国医药行业遭遇的贸易摩擦呈现明显上升趋势。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的数据显示,2010年以来,有9个国家曾经或者正在对我国的医药产品发起共73个贸易摩擦事件。

  从国别来看,印度是针对我国医药产品发起反倾销指控最多的国家。仅2017年,印度就发起5例反倾销调查和1例反规避调查。

  排第二位的是美国,2017年美国发起了4例知识产权侵权“337调查”和1例反垄断诉讼。此外,2017年,欧盟对我国医药产品发起了2例反倾销调查,乌克兰也发起1例反倾销调查。

  医保商会法律综合部副主任张蓓蓓表示,我国遭遇贸易摩擦的医药产品除了优势原料药产品外,近年来,病员监护仪、吉西他滨(一种抗癌专利药)等有较高技术附加值的产品也容易成为调查案件的新目标。

  “这可以说是‘成长的烦恼’。”张蓓蓓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中国医药行业中的优势产业可能往往更容易受到质疑。产业越来越强,所以面临这样的情况也就越来越多。

  从涉案产品来看,一些新的特点开始出现。张蓓蓓表示,一直以来,原料药在我国医药行业出口中占比较大,目前约占60%,所以原料药方面的贸易摩擦也较多。但从目前来看,一些具有较高附加值的产品也遭遇了反倾销调查。
  张蓓蓓指出,关于原料药的摩擦都是一些老的案子,还在经历复审等环节。而近年来新发的很多都是较高附加值的产品,这一特点表现明显的是美国。2000年以来,美国对我国医药产品发起的“337调查”一共十几起,而2017年就有4起。

  张蓓蓓说,这也说明,中国企业竞争力的提升被美国看在眼里。美国把有些中国企业当成对手来看,觉得中国企业知识产权侵犯其核心利益。

  记者注意到,美国“337调查”涉及吉西他滨、分娩模拟器、呼吸机、甜菊糖苷等。张蓓蓓表示,这些产品在国内或国外已具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部分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多项国际专利,产品科技含量和质量水平居世界领先水平。
 
 已有完善机制应对贸易摩擦

  对于我国医药对外贸易摩擦产生的原因,孟东平表示,从捕捉到的一些贸易摩擦的特点来看,很多是贸易竞争对手发起的反倾销调查,这是对我国产业进行打压的一种手段。

  张蓓蓓表示,企业在国外被发起反倾销立案调查,企业就要评估能否承受最终判决的关税,并重新对该国市场进行全方位的评估,企业市场竞争脚步也会由此被打乱,对企业生产经营及布局造成影响。

  张蓓蓓指出,一些国家的企业挑起贸易摩擦,其实根本不是想着要把案子打赢,更多的可能是为了给自己赢得时间,通过把中国企业进入国际市场的步骤打乱,使自己获得竞争优势。

  有药企人士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印度曾对其甲硝唑产品开展反倾销调查,但当企业准备好相关材料与文件准备应对后,而对方已经撤销起诉了。

  孟东平表示,企业在面对贸易摩擦时,也无需有太多顾虑与压力,贸易摩擦只是国际竞争中的一个手段而已。随着中国医药产业国际化趋势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在提升国际化的理念,参与国际分工的意识与能力都在提高,包括应对贸易摩擦的能力也在提高。

  应对贸易摩擦方面,张蓓蓓也指出,目前已有完善的四体联动机制,有政府部门、行业组织、企业自身、专业的律师团队四个方面发力去解决,运转非常成熟,能够帮助企业去应对。特别是医保商能够发挥专业优势,能够针对贸易摩擦通过业界磋商进行事前调节、平等协商、互谅互通,达成和解协议,化解纠纷。

 



  国家标准频道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站文章注明“文章来源:本站原创”的,版权均属于国家标准频道(本网站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站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文章;已经与本网站签署相关授权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文章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家标准频道”。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站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站注明 “来源:XXX(非国家标准频道)” 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文章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站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邮箱:service@chinagb.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