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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公布质量差果冻 “果冻夺命”因标准缺陷
时间:2008/5/29 16:06:25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3680 文章来源:新华网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近期对果冻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17日公布的抽查结果显示,果冻产品抽样合格率为78.1%。

  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司长纪正昆表示,这次抽查显示,大、中型生产企业产品质量较好,产量大,市场占有率高,因此可以说,质量较好的果冻产品在市场中占据着主导地位。

  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质量问题有四。一是部分小企业超限量使用甜味剂甜蜜素。二是部分企业超范围使用防腐剂苯甲酸。三是部分企业不按标准组织生产,减少投料,可溶性固形物达不到标准规定的要求。四是产品的标签不规范。

    6种产品质量较好进入红榜:阳江喜之郎杏子果肉果冻、东莞徐福记杨桃果味型果冻、福建雅客欢吸可吸冻、海口椰树果冻、上海台尚青春果冻、上海华元鲜果冻(蜜柑)。

  4种产品质量较差进入黑榜:成都市武侯区百川食品厂108克装的“小超哥”好气派果冻、津乐食品饮料厂40克装的“小康仔”吸吸果冻、重庆市九龙坡区日财食品厂16克装的“乐佳佳”水果冻、重庆沙区鸿发食品厂15克装的“红毛丹”果冻。

    婴幼儿吸食果冻窒息死亡源于国家标准缺陷

  今年2月,江苏南京一名4岁男孩不慎被果冻窒息死亡,宁夏银川市一名两岁男童因吃果冻死亡。今年3月,上海市一名19个月的女孩因吸食果冻窒息身亡……这份儿童因吃果冻而死亡的不完全名单,是由中消协提供的。近年来不断发生的儿童吸食果冻、窒息死亡的事件,大都是由于直径3厘米左右的小果冻引起的,这种果冻在不少国家已经停止生产,但在我国市场上却是最畅销的。

  在果冻夺命的背后,我们再次看到了国家标准的缺陷。我国早在1992年就已经制定了果冻产品的相关行业标准,但其中对于果冻产品的规格大小并没有涉及。相比之下,国外的标准就非常具体。比如,美国规定:球形果冻的剖面直径必须超过4.45厘米,非球形果冻的剖面直径须超过3.18厘米。韩国暂停了直径在4.5厘米以下的果冻的销售。这些健全的标准,提前消除了可能导致儿童窒息的隐患。

  最近几年来,不断发生儿童因吃果冻窒息死亡的事件,我们的标准为何还不与时俱进,进行修改呢?1992年距离现在已经13年了,果冻从90年代初开始进入中国市场,当时的产销量有限,然而,经过十几年的发展,目前,全国果冻制造企业近300家,产量约60万吨,总销售收入近50亿元,已经超过日本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市场之一。为什么标准还不及时进行修改吗?标准晚出台一年,就有新的生命因此逝去,谁能担负起这个责任?谁又能体谅失去孩子的那些家庭的痛楚?

  标准缺陷不仅给消费者带来了危险,也常常使我国在对外贸易中处于被动的地位。比如,2001年5月欧盟检测出,中国出口的冻虾仁中含有0.2-5ppb的氯霉素。这是什么概念呢?根据欧盟氯霉素的检测标准:在进口动物产品中不得检出氯霉素,其“不得检出”的含义是氯霉素含量在1ppb以下,即含量在十亿分之一以下。这是多么苛刻的标准!不久,欧盟对我国动物源性产品的全面禁令,给我国带来了巨大损失,其中仅禽肉产品一项我国企业就损失5—6亿美元。

  事实真相是什么样的呢?我国国家质检总局的检查结果是:“浙江出口的虾是海捕虾,本身不含有氯霉素,出口欧盟的冻虾中含有氯霉素是由于个别剥虾工人为消除手掌发痒搽氯霉素后未能彻底洗手所致。”假如欧盟出口到中国的动物产品中,也含有0.2-5ppb的氯霉素,我们可能就无可奈何,因为,我们的标准没有那么严格。

    无论从珍爱生命的角度来看,还是从提高国际竞争力的角度来看,我们都应该尽快健全我们的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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