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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惊魂,公众的生命岂是儿戏?
时间:2011/7/14 14:54:36 作者:清 浏览次数:1225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1人死亡,2人重伤,26人轻伤……噩耗传来,全民愕然。
    北京时间2011年7月5日早9:36,地铁四号线动物园站A口上行电扶梯发生设备故障,固定零件损坏,导致扶梯驱动主机发生位移,造成驱动链的断裂,致使上行的电梯突然之间倒转,搭乘电梯的部分乘客纷纷跌落,导致踩踏事件的发生。
    事故是令人悲痛的。然而,反思近几年的地铁扶梯事故时,编者不禁愕然,缘何事故的发生都如此相似?不由让人怀疑,运营部门、电梯公司是否汲取了教训?究竟是谁赋予你的权利,可以拿公众的生命当儿戏?

 

●电梯惊魂,缘何一再频发?
    对事故敏感的人或许会知道,在北京地铁,类似7月5日发生的电梯故障并不是第一次。2008年3月4日,2009年12月8日,北京地铁曾连续发生电动扶梯故障,造成多名乘客受伤。而且,就在去年12月14日,深圳地铁国贸站也发生了电梯逆行的事故。只不过,当时是25名乘客受伤。而且,巧合的是,当时公布的事故原因,和北京这次事故的原因几乎如出一辙。
    同样是奥的斯513MPE自动扶梯,同样是扶梯逆行的场景,同样是一致的原因,太多的巧合,让人不由得怀疑,一再出事后的灰色隐情。
    据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张巨明表示,深圳事故发生以后,国家质检总局和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曾专门下发文件要求奥的斯公司,同时也要求所有的北京市1.4万部滚梯的使用和维保单位认真检查,消除隐患。“遗憾的是有关部门、维保单位没有做到仔细的排查,仍然存在事故隐患,所以才出现又一次事故。”
    如果说,问题是“中国地铁公司购买轻载便宜电梯”所致,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公司日前已发表声明称,北京地铁采用的均是公共交通重载型自动扶梯,而且,“荷载条件为在任何3小时间隔内,持续重载时间不少于0.5小时,其载荷达到100%制动载荷,理论输送能力为11700人/小时”,符合重载扶梯标准。但即使这样也摆脱不了“自动扶梯的国标是模仿欧洲的标准,而且还可能落后现行欧标十余年”的质疑。
    如果说,问题是“中国电梯行业没能摆脱价格竞争的怪圈”所致,那薄利、微利时代下,为了所谓的利润,盲目扩张占据市场份额的行业发展环境,使得电梯贴牌等一系列不良行为已成定局。此外,在地铁的维护管理上,不顾国家标准的重重规定,仍然存在安全管理人员无证上岗、巡查记录不全、制度形同虚设、超期未申报定期检验、个别维保单位作业人员违章作业、维保项目不全,维保记录不实等不良现象。这一切,使得“置公众生命安全于不顾”的危机四起,让公众利益真正成为筹码,换取所谓的利益。
    至此,事故还未定论,故障电梯仍在鉴定检测中。无论结果如何,谁都逃不开责任认定后的法律追责。公众在关注,倒要看看这些不良商贩的嘴脸,真的熬的过舆论和良心的批判?

 

●零容忍,才见公共安全
    惨案发生,国人莫不哀痛。在质疑公共安全的时候,编者想说,“零容忍”何时才不是口号?
    看看“差不多”的现状吧。奥的斯“倒行逆驶”频发,意味着,奥的斯产品本身极有可能在设计上存在着严重缺陷和不足。面对公共的召回呼声,奥的斯发言人声称,电梯产品有其特殊性,是建筑的一部分,如果要召回就必须全部拆掉,将影响建筑物构造,因此,无法像汽车一样召回。这分明是借口!无论形式如何,作为不合格、瑕疵产品缘何不能召回?看来,还是中国公众“凑活”、“差不多”的社会心态,给商家早就了偷换概念、蒙混过关借口的环境。只有社会需求对产品质量的零容忍,才能遏制行业混乱发展的状态。
    其次,零容忍更是体现在公共交通的安全理念上。目前,无论是公众设施的外部安全环境,还是民众出行的内部安全认知,都做的远远不够。以地铁扶梯为例。在香港,许多地铁扶梯入口处常常竖立着几根半人高的金属柱,看上去非常碍事,实际上是可以阻止人流过快涌入,引导人流有序通过;乘客在乘坐电梯时,与他人保持礼貌距离并遵守“左行右立”的国际规则,让地铁扶梯的乘坐更有序……在公共安全问题上,中国的“节约投入”真的能节约吗?公共安全标准岂可无视“超负荷、较落后”的中国国情?百姓公共安全理念的培养,又岂能放在经济之后?这一切,中国都差的不是一点。
    此外,零容忍更在标准的严格监管上。依照中国目前的国情和人口素质,要想完全靠市场和公众的自觉几乎是不现实的。作为公共场所的特种设备,无论是生产、安装、维护,都必须具有较高的准入标准。而实际的操作,更需严格遵照标准的有效执行。从我国的电梯维护机制而言,严格的常态标准虽有,但不健全,而且经常遭遇被人架空的尴尬处境。业内人士就曾揭露:检测维修粗糙、强制年检未能落实好、维修保障人员缺乏严格的认证考核制度……一切都是目前电梯维修保养中最大的安全隐患。可以这么说,标准制定和安全监管的滞后,已经为电梯故障的频发埋下了隐患。

 

    对此,编者认为:地铁电梯是城市安全的重要一环。随着电梯的利用率越来越高,隐藏在表层下的公共安全威胁就倍显重要。如果,管理部门连对地铁扶梯定期进行安全检验都做不到,遑论其他?要杜绝这样的安全隐患,必须完善管理和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谁负责的,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必须清清楚楚的给公众以已交代。也许,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并不复杂,一块小小的铭牌,标上安全检验的责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公示在每部扶梯上……没有了扯皮的空间,也有利于市民发现问题后及时上报。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靠近“公共空间零事故”。
    此外,该是加大对公众公共安全教育的时候了。多拍几条通俗易懂的公益广告,通过站台、电视台等渠道循环播放;多开展几次乘客参与的应急演练,多张贴一些漫画;扶梯旁张贴明显的“请您站稳扶好”的安全标志……只要你用心的想了,做了,编者相信民众不会感受不出的。不指望你成为社会的榜样,但公共安全好了,对你,对大家,对社会来说,可是件多赢的事,不是吗?
    公共设施为公众服务,更应保障公众安全。作为管理部门和相关机构,不仅要承担起营运的责任,更应承担起社会安全的责任、维护公民权利的责任。这一切,不仅仅需要政府部门行政责任的延伸,更需要运营企业、公民个人社会责任的体现。如果管理机构和相关部门没有认真负责的态度、没有“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自警,那社会将永无和谐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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