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勾兑食品,究竟谁之过?
时间:2011/8/26 10:27:59 作者:清 浏览次数:1217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从味千的“骨汤门”到DQ“奶浆门”,再到肯德基和永和豆浆的“豆浆门”,再到如今海底捞的骨汤和饮料“勾兑门”,国内大牌连锁餐饮企业纷纷陷入“勾兑”和撞“门”的丑闻。顷刻间,原先被企业视为卖点的“现磨现卖”和“文火慢炖”似乎一时间成了笑话。“原来,……也是勾兑的啊”!

 

●勾兑,是工艺,还是原罪?
    提及“勾兑”一词,最先浮现于脑海的是“掺假”、“黑幕交易”……总之都不是什么好词。殊不知,“勾兑”本无罪,都是行业作乱之。
    勾兑,本为白酒酿制过程的一项工艺,最早源于周朝。《周礼•春官•司尊》记载:“盎齐涗酌,凡酒修酌”;《礼记》中有“盏酒涗于清”、“明水涗齐,贵新也”的说法。涗,古同“挩”。可见,周朝时人们就已懂得初酿出的“基础酒”需要再一次加工,掺入液体混合物、评尝来提高酒质和口味。就连北宋苏轼《酒经•酿酒》由载:“投(酿)者必屡尝而增损之,以舌为权衡也”。原来,勾兑因调和不同批次产品味道,以保证口味的均一性而存在。所以,在酿酒上,才有“七分酿造,三分勾兑”之说法。
    然而,不知何时,勾兑竟成了“贬义词”。一句“95%山西老陈醋是勾兑”,让公众闻之色变。无独有偶,国内肯德基售价7.5元/杯的纯豆浆也被揭秘是豆浆粉勾兑而成,而每杯真实的成本只有0.7元钱……如今,真是到了“不勾兑、不美味”的时代,一切勾兑都似乎都成了“欺骗”、“没营养”、“唬人骗钱”的代名词。利润的无良追求,使得“勾兑”代人受过,纵使标准有规定也遭遇“执行不力”、“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架空尴尬。而这一切最无辜的便属消费者,一切什么都不知道,花钱受骗、伤害身体不说,还白白经受伤感情的痛楚。

 

●勾兑之过,商贩、政府、消费者谁之过?
    速食时代,勾兑盛行。论及勾兑的起因,少不了利益之祸。
    无良商家受利益冲动驱使铤而走险。用一位做餐饮企业的老板的话来说,企业采用勾兑方式主要还是出于成本考虑,比如现磨豆浆很难拿捏分量,磨多了,卖不完就是浪费成本;磨少了,不够卖,就会损害自己的信誉度。可即便勾兑产品并未违法,也不应故意隐瞒产品信息。一次又一次对刻意隐瞒、欺诈的曝光,只会不断挑战公众的信任和脆弱的接受能力,最后只能给其自身带来自残性毁灭式伤害。
    而国家标准的制定者和市场的监管者,罪责难逃。不可否认,国家的相关标准的粗疏、滞后,还有对食品勾兑的监管漏洞,都客观的为“勾兑醋”泛滥打开方便之门。一方面,勾兑食品的相关标准性规定总体较少,对某些有毒添加剂的检测尚存在空白。另一方面,市场的混乱,更见国家对食品勾兑的监管漏洞。标准的不执行和变相架空,何其可悲!就像“酱油和食醋的标签上必须注明是酿造还是配制”的标准,空遭遇两者无法判别的技术鉴定手段和制度尴尬。
    此外,众多食品安全案件里,消费者总是最无辜的。且不论勾兑是有毒,还是无毒,各式欺骗性食品制作手段层出不穷。而市场的监管者,未见彻查,也根治不了。长此以往,消费者早已对中国的食品安全失去了应有的信任。其实,消费者要的不多:你说酿造醋成本大也好,你说勾兑醋无害也罢,消费者要的是食品的安全健康和彼此的诚信。可谁承想,消费者在一切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骗了金钱不说,还有赤裸裸的情感伤害。

 

    原本好好的勾兑工艺,都成了“不良食品”的代名词。谈“勾”色变,更是一种对世事的冷嘲。在“上有政策、下游对策”的环境里,国家标准遭遇执行不力、被架空的尴尬,也是可以预见的。可如此恶劣的食品境况里,国家标准和无辜的消费者究竟该何去何从?
    唯有标准可以治乱,但需要各方的配合和对良心和道德的坚守。如果成本的空间和勾兑的方式已是无法避免的事情,那最起码也应通过标准的制定和执行,诚信的标注究竟是不是勾兑,其安全性又如何?有责任,不做假,从严把关每一道工序,诚实的对待每一位消费者……这一切才是商家在市场生存的最根本需要。而诚信的标准只是小小治乱的第一步,只有避免“挂羊头卖狗肉”的欺骗尴尬,才能更好的打击假冒伪劣的食品危机。如此,才可以让消费者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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