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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士部分修订联邦通讯办公室关于通讯装置(OOIT)的法令
时间:2008/5/30 4:23:50 作者:中国WTO/TBT-SPS通报咨询网 浏览次数:2609 文章来源:中国WTO/TBT-SPS通报咨询网

 

 

  2006年5月9日,瑞士联邦通讯办公室宣布部分修订关于通讯装置(OOIT)的法令。

  本次修订涉及对附录2 的修改,修改的原因涉及以下方面:根据CEPT/ECC决议中引入新的频段,将169.4750 - 169.48750 MHz和169.5875 - 169.60000 MHz频段设置为社会警报系统;将PMR446数字模式引入到446.1 – 446.2 MHz频段;制定了DAB和DVB系统的无线电界面法规;在3.4100 - 3.600 GHz频段引入BWA(宽带无线接入)系统;在坦克水平探测雷达中引入新的频段(4.50 - 7.00 GHz, 8.50 - 10.60 GHz, 57.00 - 64.00 GHz 和75.00 - 85.00 GHz);在863.000 - 870.000 MHz频段中引入数字调制以及根据ETSI(欧走通讯标准化研究员)的研究进展而做出的对小范围设备(诸如MP3发射器、随身系统)的要求的评价。

  该修订拟定于2006年8月1日批准并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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