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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检验检疫局从严监管出境产品包装
时间:2010/3/26 10:10:10 作者:江飞剑 浏览次数:2390 文章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近年来,台州地区出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处理数量明显增长,2009年台州检验检疫局辖区出境货物木质包装标识加施企业共对414批280388件出口木质包装实施检疫处理,比2008年同比分别增长20.35%和26.93%,连续两年保持快速增长;经检疫处理的木质包装随出口货物主要输往欧盟、美国等国家或地区,其中输往欧盟186294件,占全年总件数的66.44%、输往美国34725件,占全年总件数的12.38%。

    该局严格执行国家质检总局第69号令关于《出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处理管理办法》和浙江检验检疫局关于《出境货物木质包装标识加施企业监管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采取有力措施增强出境木质包装检疫监管的有效性,确保出境货物木质包装除害处理质量符合进口国检疫要求。主要做法:

    重视源头管理,确保木质包装产品质量安全。台州检验检疫局对出境货物木质包装除害处理标识加施企业采取“重源头管理+抓过程控制”的策略,实行严格考核并加强日常监管,对热处理除害企业温湿度检测探头是否灵敏、放置位置是否合理、热处理窑是否保热性良好、是否可达到规定的温湿度等指标重点检查,发现不合格者限期整改。

    对木质包装除害处理标识加施企业实施“电子监管+视频监控”相结合的日常监管方式。通过启用热处理企业电子监管系统,确保出境货物木质包装热处理过程完全在检验检疫人员监控下进行,检验检疫工作人员通过网上“出境货物木质包装热处理监管平台”中的“热处理温度和湿度数据曲线图”,可适时了解热处理企业在进行出境货物木质包装热处理时的各种环境温度、中心温度、湿度、达标温度等各种过程数据,全方位监控除害处理过程。实施电子监管和视频监控以来,台州检验检疫局在强化木质包装源头管理和源头控制,降低质量安全风险,在木包装检疫、除害处理、标识加施三个关键环节的有效控制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对木质包装使用数量实行核销制度,防止未经处理的木质包装违规加贴标识。木质包装处理结束后,木质包装标识加施企业必须及时电子申报,由台州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审核处理过程曲线图、电脑数据记录、中心温度等技术参数后,方可加施标识,使用木质包装的出口企业依据处理结果报告单办理报检手续并分批核销,防止未经处理的木质包装违规出境。从2008年年初开始统一采用电烙方式加施标识,取代原来的油墨喷刷方式,不但清晰易辨,而且大大提高了标识质量,使标识加施工作更加规范。

    对木质包装实施批次管理,使木质包装产品具有溯源性。针对标识反应的信息较少,不利于口岸监管和发现问题的溯源调查,台州检验检疫局要求企业在标识上加注与批次管理有关的信息,使产品源头可追溯。同时建立了企业档案、出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处理单位及使用单位的诚信体系,把检疫监管与企业诚信挂钩,做到检疫监管有的放矢。

    2008年以来,经台州检验检疫局检疫监管的50余万件出境货物木质包装顺利出口到欧盟、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家和地区,无一例受到对方国家的通报,没有发生一起因木质包装不合格而退货、索赔等现象,为台州地区货物出口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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