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日报10月9日衢州电 近日,衢州市工商局在食品、调味品的市场检查中,查获719公斤“高含盐”味精。这些味精以无碘盐为主要原料,包装上却标注“无盐”味精,并以极低的价格在市场上出售。
8月中下旬,一批由杭州华莹食品有限公司等生产的“全日牌”等味精,通过不正当渠道流入衢州市场,售价十分便宜。2.5千克袋装零售价不足16元,400克袋装零售价不足4元,售价仅为正常合格味精的3/5左右。经有关部门检测,这些味精中氯化钠含量严重超标。
为此,衢州市工商部门采取紧急措施,对全市范围内的味精经销单位进行了全面检查。全市共查获各类不合格味精719公斤,立案7起。对检查发现的16种问题味精立即予以扣留、送检。
经检测,上海元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元源”牌无盐味精、金华市荣信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鸡精有多项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这些味精多数标注“无盐”,但实际上盐含量高达30%~75%,而且还是无碘盐;标准“谷氨酸钠”含量大于或等于99%,实际上仅为20%~50%,远远低于国家规定的不低于80%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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