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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知识产权局:鼓励不侵权的山寨产品
时间:2010/4/22 9:28:38 作者:李晓瑛 浏览次数:1542 文章来源:南方都市报

 

   “如果这种产品没有侵犯知识产权,有创新,价格又被大家接受,那它便反映了市场的需求”。在昨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发布会上,省知识产权局局长陶凯元介绍了广东去年知识产权保护状况,同时回答了各国驻穗领事馆代表与记者的提问。

  4月26日是世界知识产权日。陶凯元表示,2009年,广东在知识产权创造方面成绩突出,多项指标位列全国第一。

  陶凯元说,去年全省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分别为12.6万件和8.4万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分别为3.2万件和1.1万件,首次双双位居全国第一。此外,2009年广东新增驰名商标54件,累计达192件,继续居全国首位。

  广东知识产权保护取得显著成绩的同时,不少本土企业的维权意识也日益增强。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代表王静向领事们介绍,去年该院共受理涉外知识产权案件660件,其中有将近一半的案件是国内的权利人作为原告提起诉讼的。

  广交会第一期刚刚结束,有客商发现展场内存在不少“山寨”产品,比如山寨IPA D等。有记者提问,这种情况应该如何看待?陶凯元回答,知识产权在广交会上是个非常重要的内容。“对于‘山寨’产品,凡是侵犯知识产权的,我们必须坚决打击,然而对于那些不侵权且有创新的,我们应该鼓励”。

  陶凯元认为,那些没有违反法律,价格又被大众接受的所谓“山寨”产品,是一种市场的需求。“但是,对于企业而言,从长远来看,产品一定要靠创新才能焕发生机,单纯靠模仿来发展,是不可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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