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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区域限批 3年淘汰9大落后产能
时间:2010/4/7 14:20:46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1863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继去年、前年下猛药“保增长”后,国务院再开出强效药“调结构”。

    4月6日,中国政府网公布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确定了电力、煤炭和钢铁等九大行业近期淘汰落后产能的目标和任务。有媒体获悉,国家将对未按期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地区将实行项目“区域限批”。

    三年淘汰时间表

    根据《通知》,2010年底前,我国电力行业将淘汰小火电机组5000万千瓦以上;煤炭行业将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产业政策、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小煤矿8000处,淘汰产能2亿吨;焦炭行业淘汰炭化室高度4.3米以下的小机焦(3.2米及以上捣固焦炉除外)等。此外,2010年底前,我国铁合金行业将淘汰6300千伏安以下矿热炉;电石行业将淘汰6300千伏安以下矿热炉。钢铁行业在2011年底前淘汰400立方米及以下炼铁高炉,淘汰30吨及以下炼钢转炉、电炉。

    《通知》还分别明确了有色金属行业、轻工业、纺织行业2011年底前和建材行业2012年底前淘汰落后产能的任务。有色金属行业将在2011年底前淘汰100千安及以下电解铝小预焙槽等;轻工业在2011年底前淘汰年产3.4万吨以下草浆生产装置、年产1.7万吨以下化学制浆生产线,淘汰以废纸为原料、年产1万吨以下的造纸生产线等;纺织行业在2011年底前淘汰74型染整生产线、使用年限超过15年的前处理设备、浴比大于1∶10的间歇式染色设备等;建材行业在2012年底前,淘汰窑径3.0米以下水泥机械化立窑生产线、窑径2.5米以下水泥干法中空窑(生产高铝水泥的除外)、水泥湿法窑生产线(主要用于处理污泥、电石渣等的除外)等。

    实行“区域限批”

    根据《通知》,国家将成立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发展改革委、监察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等近20个政府部门参加的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部际协调小组,统筹协调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根据“十二五”规划研究提出下一步淘汰落后产能目标。

    《通知》称,对未按期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地区,严格控制国家安排的投资项目,实行项目“区域限批”,暂停对该地区项目的环评、核准和审批。

    同步播报

    今年关停8000小煤矿“山西模式”推至全国

    “7号文一出,看来我们的煤矿被关闭退出也难以避免了。”来自湖南郴州的某煤矿销售主管万波(匿名)昨日在电话中对《每日经济新闻》表示,他所在煤矿年产能3万吨左右,但由于涉及到与周边国有矿的一些资源纠纷,已经停产有一些时日了。

    6日公布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7号文”)中,煤炭行业被确定为2010年底前关闭小煤矿8000处,淘汰产能2亿吨。

    在业内专家看来,这也是为小煤矿的退出给出了最后期限。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政策研究部副主任张宏昨日对《每日经济新闻》表示,7号文的出台在他看来是对以往政策的延续。

    记者发现,早在《煤炭工业“十一五”发展规划》提出时,就表示要将现有生产、在建的小煤矿产能,由2005年的10.8亿吨压减到2010年的7亿吨以内。小煤矿的数量将从2005年的20622个减少到2010年的1万个。

    然而,在此次7号文再次提出的退出具体目标,却低于上述数量。联合金属网煤焦组研究员卢伟认为,标准的变化也反映了有关部门在政策目标的制定上更加理智,“由于一些小煤矿是公私合营,存在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因此短时间内退出是很难实现的。”

    山西去年的煤矿重组使得大量小煤矿退出,数据显示,山西煤矿数量由2598处减少到1053处。而2010年,对退出数量的贡献更多的将来自河南、湖南等其他省份。

    正略钧策的合伙人华一表示,此次将小煤矿的退出放进7号文,更像是一个“发令枪”,即有意将“山西模式”推广至全国。

    记者了解到,云南、湖南等省,更倾向于通过省内大煤企对小煤矿进行控股。

    在兼并重组后,山西省将形成4个年生产能力亿吨级的特大型煤炭集团,3个年生产能力5000万吨级以上的大型煤炭企业集团,而河南到2010年年底要力争建成3个年产5000万吨的特大型煤炭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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