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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五周年,地方WTO事务大事
时间:2008/5/30 6:03:22 作者:搜狐财经 浏览次数:2114 文章来源:搜狐财经

 

  一、北京WTO事务中心成立

  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际,北京市正式成立北京WTO事务中心。北京WTO事务中心是北京市处理世贸组织经济事务、法律事务和提供相关信息服务以及组织相关培训和对外交流的专门机构,是北京市政府应对入世的需要于 2001年9月由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正式批准成立的。
 
  北京WTO事务中心采取了和兄弟省市WTO中心不同的机构模式,全部由专职经济和法律类研究人员组成。北京WTO事务中心与兄弟省市的WTO事务中心一起,在商务部和各地商务主管部门的领导支持下,经过五年的努力,为我国地方WTO事务做出了贡献。

  二、北京市提交的“《外贸法(草案)》修订意见书”采纳率超过70%

  2004年2月北京WTO事务中心协助北京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修订草案)》提出了修订意见书。北京市提出的建议被采纳率为75%,其中有接近50%的修改完全按照“意见书”进行修改,体现了全国人大对来自地方的立法建议和咨询服务工作的充分肯定。

  三、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过渡期北京行动计划纲要引起关注

  2002年9月11日,北京市委常委会讨论通过的《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过渡期北京行动计划纲要》成为指导北京市各区县、各委办局入世过渡期工作的纲领性文件。“纲要”是国内第一个全面而深入的入世行动计划,受到商务部(原外经贸部)的重视,一些省市WTO咨询事务机构曾前来学习。

  四、WTO与中国:北京国际论坛举办

  自2002年开始,“WTO与中国:北京国际论坛”每年举办一次。该论坛研讨WTO对中国的影响,以及国际经济贸易领域的重大事件;发布对有关WTO事务信息,开展WTO方面的国际交流。该论坛是中国第一个高档次的WTO事务国际论坛,不仅在国内影响大,在国际上也产生了较大影响,吴仪、成思危、王歧山等领导,素帕猜等世贸组织官员都曾与会。

  五、北京WTO事务百名国际人才培训

  自2002年至2006年,从北京市各区县、各委办局先后选拔100名优秀人才进行WTO事务培训,不仅提高了学员的国际经济贸易理论素养,而且重点培养了WTO规则应用能力、贸易谈判能力及贸易纠纷解决能力等实用技能。

  六、北京市推进“大通关”工作成效显著

  北京市推进“大通关”工作, 进一步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大通关”是“提高口岸工作效率工程”的简称,指在进出口货物自货主委托报检报关,到提货进厂或出口货物运抵监督区出境的全过程中,运用信息化技术和高科技手段,对通关所需的单证流、货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进行整合,使之合理、规范、畅通,以最短的时间、最低的成本为企业提供最好的服务,体现政府行政监管的能力和效率。“大通关”涉及相关的口岸监管查验单位、机场管理部门、税务、金融机构、生产企业、海陆空运输企业、货主、代理等各自的作业流程。

  七、地方WTO事务概念出台

  北京WTO中心完成首份地方WTO事务报告, 对入世五周年进行评价.。北京WTO事务中心在2006年出版的《北京地方WTO事务报告(2002——2005)》中把WTO事务分为WTO经济事务和WTO法律事务,在此框架下,第一次尝试提出了地方WTO事务的概念和理论体系——地方WTO事务是地方政府、中介组织及地方企业为落实中国政府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的承诺、合理利用WTO规则维护自身权益而展开的以经济事务和法律事务为核心的所有过程与行为。

  八、“投资北京”服务平台建成

  入世五年来,北京已建成了“投资北京”服务平台, 为外商投资企业服务。服务平台包括一刊, 一网,一库,一栏目。

  “一网”指“投资北京”网站(www.bjinvest.gov-cn)。

  该网站将充分利用政府的电子政务专网,开辟信息来源渠道,实现投资北京平台的信息采集、信息发布、互动交流及网上审批。该网站已于2003年10月23日正式开通。

  “一刊”指《投资北京》月刊。作为平台的一个平面媒体窗口,该月刊将宣传北京的投资环境,宣传"投资北京"的服务功能,为投资者认识北京、投资北京提供政策咨询、信息导航,架起政府、投资商与市场之间的桥梁。

  “一库”指项目、投资机构、中介机构、土地、政策等资源数据库和专家库。平台将筛选一批符合全市经济发展要求的项目、企业、重点建设小城镇等,组建一系列数据库,全面向社会公开。

  “一栏目”是指在电视台开设专栏节目。通过多种趣味化的专题节目,发布投资信息,解读北京投资政策,向国内外投资者推介项目,将平台提供的投资服务拓展为立体化、多元化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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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温州打火机案胜诉

  2002年5月,欧盟公布了限制中国打火机出口的CR法规,但是此法规要到2004年才能正式生效。为了在短时间内挤走中国打火机,欧盟于2002年6月通报我国原外经贸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拟对我国出口的一次性燃气式袖珍打火机进行反倾销调查。此案于2003年7月以我方赢得胜利而告终。

  这是中国加入WTO后应对CR法规和反倾销诉讼的首次胜利,也是我国地方民间行业协会组织中小企业小产品反倾销胜诉的第一案。

  十、《浙江省应对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行动计划》出台

  2002年4月,浙江省政府出台《浙江省应对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行动计划》,此计划从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浙江经济的国际竞争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建立国际贸易壁垒的快速预警和反应机制四方面来部署各项应对工作。

  这标志作为外贸大省的浙江以积极主动的姿态,带头做好应对加入世贸组织的各项工作。

  十一、浙江省政府废止76个“红头文件”

  2002年4月,浙江省政府决定废止76个与WTO有关但与新形势不相适应或是已被新的规定所代替的“红头文件”。这是浙江省主动适应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的新形势,切实履行世贸组织协定规定的义务和我国政府对外承诺,更好地抓住机遇,加快发展而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

  十二、组织WTO事务专业人才培训

  2002年4月,《浙江省WTO事务专业人才培训实施方案》全面启动,即“131工程”,建立省内较完备的WTO人才库;2005年6月,《关于加强我省反倾销法律人才培养的实施条件》出台;2006年8月,浙江省启动注册会计师反倾销应诉人才培养工程。

  了解并熟练掌握与WTO相关知识,是切实开展WTO各项应对工作的前提;各类人才培养工程有利于促进完善浙江反倾销应对工作的机制。

  十三、《浙江省应对出口反倾销暂行办法》出台

  2006年8月,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浙江省应对出口反倾销暂行办法》的通知,此办法是浙江近年来尤其是中国入世五年来适应国际规则的一次阶段性总结。这是全国第一个反倾销地方性文件。

  十四、深圳市世贸组织事务中心成立

  2002年2月19日,深圳市编委下发深编〔2002〕14号文件,批准成立深圳市世贸组织事务中心。

  十五、《深圳市应对入世行动纲要》出台

  2003年6月9日,深圳市政府签发《深圳市应对入世行动纲要》,标志着该市开展应对入世工作有了纲领性的指导文件。

  十六、深圳WTO网开通

  2004年12月5日,九届政协全国委员会王文元副主席、中国复关首任谈判代表沈觉人、深圳市常务副市长许宗衡、副市长陈应春等领导为深圳WTO网主持开通仪式,网站正式对外开通。

  十七、深圳市反倾销与产业损害预警系统启动

  2004年12月22日,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并下达深圳市反倾销与产业损害预警系统项目2004年政府投资计划,正式启动深圳市反倾销与产业损害预警系统建设。

  十八、热带水果进出口产业损害预警机制建成

  2005年4月22日,受商务部产业损害调查局的委托,深圳市世贸组织事务中心联合广东、广西、海南、云南、福建五省(区),以共同建立“热带水果进出口产业损害预警机制”为起步项目,积极探索建立区域产业损害预警的工作方法和工作模式,发挥地方配合中央政府在维护产业安全工作中的作用。

  十九、深圳市开始参与全国公平贸易工作领域的研究工作

  2005年12月6日,商务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委托深圳市世贸组织事务中心承担《欧盟市场准入战略实践及对我国的借鉴》课题的研究工作。深圳市开始参与全国公平贸易工作领域的研究工作。

  二十、《深圳市应对入世后过渡期行动纲要》获得通过

  2005年7月27日,《深圳市应对入世后过渡期行动纲要》经深圳市政府四届五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8月4日以深府[2005]135号文件颁发。

  二十一、首期“9090”WTO实务人才出国培训任务完成

  2005年6月20日—11月6日,由深圳市委组织部和深圳世贸组织事务中心联合举办的深圳市首期“9090”WTO实务人才出国培训班分别在北京、瑞士、法国、德国、比利时完成了学习和调研任务。

  二十二“WTO与深圳高级”论坛举办

  2005年12月19日在五洲宾馆举行了2005年深圳市世贸组织事务中心年会暨第四届“WTO与深圳高级”论坛。此次会议由深圳市人民政府主办,市贸易工业局、市世贸组织事务中心承办。论坛的主题为“香港会议后的多哈回合:前景与影响”。出席会议的领导和嘉宾包括商务部易小准副部长,深圳市市长许忠衡、WTO副部干事、中国常驻世界贸易组织代表表常驻代表、大使孙振宇、欧盟驻WTO大使、加拿大驻WTO大使、印度驻WTO大使、南非驻WTO大使、乌拉圭驻WTO大使、芬兰驻WTO大使。国内相关省市商务主管部门、WTO研究机构及珠三角著名企业代表也应邀参加。

  二十三、中国虾企成功获美国单独税率

  2005年2月1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裁定,原产于中国的冷冻暖水虾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了损害,对中国出口企业征收最高112.8%的反倾销税。2005年3月29日,汕头经济特区旭皓速冻品厂有限公司等11家中国企业向美国国际贸易法庭提交申请,对此终裁结果表示不满。经过中国虾出口企业的不懈努力,美国商务部经多次修改,最终决定给予这11家企业53.68%的单独税率。

  二十四、银行“倒戈”引发高端客户之争

  2002年3月,南京爱立信熊猫移动通讯设备有限公司提前偿还了中资银行交通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等共计 19.9亿元的贷款,转向花旗银行贷得同样的巨款。该事件因此成为中国加入WTO以来中外银行激烈竞争的标志性事件。

  二十五、浙江通领科技集团反击美国专利壁垒

  从2004年4月起,美国莱伏顿公司用一项GFCI母专利陆续对中国通领科技集团(原浙江东正电气有限公司)在美国的主要客户发起了4起侵权诉讼。通领科技积极支持客户的诉讼,于同年10月6日主动介入莱伏顿公司在新墨西哥州地方法院发起的专利诉讼案。2005年3月,莱伏顿公司又用上述母专利中的一项子专利把通领的另一家美国客户告上了美国法院。

  在2006年5月23日,布朗宁法官向各方当事人出出了马克曼命令判决书,基本采纳了通领科技等被告人对第6246558号专利相关权利要求的解释。

  在中美知识产权纠纷中,这是中国企业第一次拿到美国法院的马克曼命令,而且是第一次拿到胜诉的马克曼命令。这是中国民族工业的骄傲。

  二十六、浙江诺力应诉欧盟反倾销成功

  2004年4月30日,欧盟委员会宣布对原产于中国的手动液压搬运车正式立案,启动反倾销调查程序。5月2日,商务部和中国机电进出口商会在宁波组织相关企业召开应诉会议,启动了国内应诉程序。诺力公司决定积极应诉,聘请了北京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和欧洲VBB律师事务所担任应诉顾问。

  在多方面的协助下,诺力公司向欧盟提交了大量的抗辩材料和补充材料,证明了公司的会计实践不仅完全符合中国会计制度,其实质也符合国际会计准则。因此,欧盟在2005年7月22日公布的终裁决定中,给予企业市场经济地位,并将终裁倾销税率降为7.6%。

  二十七、浙江德力西胜诉阿根廷反倾销案

  2004年8月底,阿根廷经济生产部不公平竞争处通知中国驻阿使馆,称阿国内企业已经申请对中国出口的热磁断路器进行反倾销调查。此次阿根廷进行反倾销调查所涉及的产品主要集中在浙江乐清的柳市。根据海关提供的数据显示,浙江德力西集团在温州对阿出口总额中占有相当大的份额。同年10月,阿根廷经济生产部工业、贸易和中小企业总司做出决议,决定开始进行调查。2005年4月,该国贸易政策和管理司外贸管理委员会不正当竞争局提交了四类热磁断路器倾销幅度的初步报告。

  2006年4月28日,阿根廷经济生产部在政府公报上公布决议,称该部已经完成对我国自动断路器的反倾销调查,最终裁定阿根廷不对我国断路器出口采取任何限制措施。至此,历时18个月的阿根廷反倾销案以德力西集团有限公司胜诉而告终。

  二十八、广西南宁成为中国—东盟博览会永久会址

  2003年12月17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在北京举行了中国–东盟博览会新闻发布会,正式向外界宣布:从2004年起,每年11月在广西首府南宁举办。南宁国际会展中心因此成为中国–东盟博览会永久性会址。为紧紧抓住中国–东盟博览会(南博会)给广西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所带来的历史机遇,2003年12月,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府决定,以南宁华侨投资区为基础,规划、建设为国家级中国–东盟经济园区。从而成为服务中国–东盟博览会(简称“南博会”)的重要平台,是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经济、贸易、技术、文化等多边合作与交流的重要载体。

  建立中国–东盟自贸区是中国同东盟关系不断发展深化的结果,体现了双方加强睦邻合作的共同愿望,反映了中国–东盟经济联系不断深化的现实需要,有利于中国和东盟共同应对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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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九、首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在南宁举行

  2004年11月3日至6日,首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在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南宁举行,这是中国政府为全面深化中国与东盟国家“面向和平与繁荣的战略伙伴关系”,推动双方自由贸易区谈判和加快自由贸易区建设进程而采取的一项具体行动。

  三十、中国和东盟大幅度降低进出口关税

  2005年7月1日起中国和东盟大幅度降低进出口关税,降税商品达7000多种,其中部分农产品实行零关税。

  三十一、广西作为GMS新成员首次亮相

  2005年7月4日 广西作为GMS新成员首次在GMS第二次领导人昆明会议亮相,自治区主席陆兵率广西代表团参加。陆兵先后参加了温家宝总理会见越南总理潘文凯、老挝总理本扬、缅甸总理梭温、柬埔寨首相洪森等活动,出席了GMS领导人与工商界代表对话会。

  三十二、环北部湾经济合作加深

  2006年7月20日,由国务院西部开发办、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人民日报社、亚洲开发银行和自治区政府共同主办的环北部湾经济合作论坛在南宁隆重开幕。来自中国及文莱、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越南、日本、韩国的160多名政府官员、专家学者和海内外著名企业代表共聚一堂,围绕“共建中国–东盟新增长极”的主题,对环北部湾经济合作进行深入探讨。

  三十三、美终裁中国文具纸反倾销

  2005年9月8日,美商务部和国际贸易委员会应美国文具纸供应商协会的要求,决定对来自中国的文具纸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2005年12月22日,美国对中国文具纸进行了反倾销调查。前不久,美国商务部在终裁中已裁决我涉案产品倾销幅度为76.7%~258.21%。

  该案涉及中国20多家企业,涉案总金额高达1.3亿美元。

  三十四、中欧“整车认定”起争端

  2005年4月1日,海关总署、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商务部联合出台了《构成整车特征的汽车零部件进口管理办法》(下称《办法》),为了大幅提高国内零部件的自主生产能力,对核定为构成整车特征的进口零部件,海关按照整车归类并按整车税率计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一直享受零部件进口关税优惠待遇的进口组装车,将不能再以散件名义进口而变相逃税。《办法》的出台,是希望通过该法规直接促使合资企业提高核心零部件的国产化,逐渐减少对进口零部件的依赖。欧盟认为中国的汽车零部件进口机制违反了WTO规则,并可能就此向世贸组织起诉。

  三十五、江苏省成立应对加入世贸组织工作领导小组

  2002年3月,成立江苏省应对加入世贸组织工作领导小组,省政府领导任组长、副组长,省长助理和主要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专门工作机构——江苏省应对加入世贸组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十六、江苏制定系列应对入世政策措施

  2002年4月——12月,制定了《江苏省工商业应对加入世贸组织工作方案》、《江苏省加快发展开放型农业实施意见》、《江苏省利用外资应对加入世贸组织工作方案》、《江苏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工作实施意见》、《苏州市建设应对工作先行区实施意见》,经部门讨论、专家认证、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由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

  三十七、江苏举办系列入世人才培训工作

  2002年4月,江苏省委举办领导干部应对加入世贸组织专题研究班,省级领导和市、省级机关厅局主要负责同志175人参加了学习研讨。4月——5月,省应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委党校举办了省管领导干部应对加入世贸组织专题轮训班,620名省管领导干部分4期参加了轮训。此外,相继举办了4期省管企业领导“入世与企业发展”专题轮训班、3期市县长与国际经贸专题研讨班、1期WTO事务高级专业人才培训班(国内培训,国外实习),会同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举办了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国际研讨会。

  三十八、江苏开展系列应对入世课题研究

  2002年8月——2003年2月,江苏省应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研究机构和实际工作部门开展《技术性贸易壁垒与江苏应对策略研究》、《加快“走出去”战略研究》、《应对加入世贸组织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入WTO后江苏旅游业的开放与发展》、《加入WTO后江苏文化产业加快发展的对策研究》、《加入WTO后对江苏经济运行影响研究》等6个重点应对工作课题研究,结集出版《应对加入WTO前沿问题——江苏省应对加入世贸组织重点研究课题集》(获江苏省第九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

  三十九、“山东省应对加入世贸组织全面实施经济国际化战略行动纲要”出台

  2001年1月山东省委、省政府制定《山东省应对加入世贸组织全面实施经济国际化战略行动纲要》,“纲要”对山东省各个行业及部门做好入世准备工作起到了指导作用。

  四十、山东贸易保障体系日渐完善

  2003年—2005年山东进一步完善贸易保障体系,建立了横向协同,上下联动的出口预警、进口监测及反倾销应诉产业损害调查体系。

  四十一、山东贸易研究领域取得突破

  2001年到现在就外资及对外贸易政策研究方面取得重大成果,如《入世以后与山东经济国际化》、《加入WTO后的山东走出去发展战略》、《山东对外贸易发展战略》等。

  四十二、入世后山东经济发展高层论坛

  召开与WTO领域有关的重大会议:自2001年起每年召开“入世后山东经济发展高层论坛”。

  四十三、山东人才培训成效显著

  为适应加入的要求,山东省在各高校开展WTO领域专门人才培养工作,并以此作为选拔领导干部的重要条件。

  四十四、无锡市WTO事务咨询中心成立

  2002年10月,无锡市WTO事务咨询中心成立。成立无锡市管理公平贸易工作的专门机构。成立4年来,共协调联络企业应诉案件60多起,WTO知识培训上千人次,向企业发放预警信息,建立WTO网站等。

  无锡市WTO事务咨询中心是江苏省第一个地级市WTO专业机构,为全市公平贸易工作全面展开打下机构上的基础。

  四十五、法尔胜集团数次经历反倾销

  该公司经历过四次反倾销被诉、一次主动提起的反倾销以及一次反规避措施。包括对欧出口钢丝绳反倾销、对美国出口钢丝绳反倾销(获胜 ),主动提起对美、日光纤反倾销案(获胜),对欧出口钢丝绳反规避案(进行中)等。

  四十六、无锡市WTO中心与美国著名律师事务所签订合作备忘录

  无锡市中心与美国斯图尔特·斯图尔特律师事务所签署合作备忘录,达成长期的合作伙伴关系,在WTO事务咨询和国际贸易纠纷处理方面帮助我市企业建立内部评估和防范机制,并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

  四十七、江苏紫菜对日出口贸易壁垒案

  2004年,应江苏省紫菜协会的申请,商务部对日本紫菜进口配额管理制度发起贸易壁垒调查。最终,日本倾销了对中国产干紫菜产品的歧视行措施。

  四十八、上海WTO事务咨询中心咨询案例被收入WTO秘书处出版物

  中国入世五年来,上海WTO事务咨询中心积极为上海市地方政府和在上海的中外企业提供WTO有关的咨询服务,在国内外享有一定声誉。其有关“进口汽车牌照拍卖数量限制”的咨询案例被WTO秘书处收入其出版物《Managing the Challenges of WTO Participation 45 Case Studies》(《适应加入WTO挑战:45个案例研究》,作为发展中成员适应入世环境的范例,并因在WTO秘书处网站(www.wto.org)上刊登而广泛传播。

  四十九、上海WTO事务咨询中心专家首次以来自中国的NGO身份,参加WTO香港部长会议

  2005年12月,上海WTO事务咨询中心专家首次以来自中国的NGO身份,参加WTO香港部长会议,引起中外媒体的关注。

  五十、上海WTO事务咨询中心以现代信息手段,积极为地方政府和企业应对国外贸易救济措施和贸易壁垒

  2001年5月上海WTO事务咨询中心自主开发“贸易救济措施监测分析系统”,并于2004年6月5日正式投入运行。系统借鉴世贸组织成员方在贸易救济措施监测分析方面的实践经验,根据世贸组织的有关规则,将定性分析建立在定量分析和实证分析的基础上,依托信息技术,实现对各类贸易救济措施的动态在线监测分析。迄今已为中央、地方政府部门和企业累计提供了约550余份各类分析报告,涉及各类贸易摩擦金额约190亿美元。2006年度被国家商务部评为地方公平贸易工作先进单位。上海WTO事务咨询中心自2004年开始连续三年受国家商务部委托,承担“国别贸易投资环境报告”课题,对美国、欧盟、日本等中国的25个主要贸易伙伴的贸易投资管理体制、贸易壁垒、投资壁垒等方面做了不同程度的介绍和评估。“国别贸易投资环境报告”发布后,受到国内外媒体的广泛关注,被大量转载和评论。部分外国政府在其政府报告中引用报告的部分内容。商务部及国务院有关部门就报告中所关注的问题进行对外谈判或发起壁垒调查,使部分问题得到了解决。“国别报告”总体上对我国有关贸易伙伴形成了一定压力,对于解决或推动解决中方关注的问题起到了积极作用,取得了预期效果。

  五十一、上海WTO事务咨询中心率先实施“50100WTO培训工程”着眼高端人才培养,

  2000年11月胡锦涛同志视察上海WTO事务咨询中心时,指示要培养一批精通与WTO协议相关专业、精通国际贸易、精通国际法、精通WTO工作语言和熟练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的高级专业人才。遵照总书记的指示,近六年来,上海WTO事务咨询中心组织实施的上海市委市政府重点大型培训工程“50100WTO事务高级专业人才培训工程”和“50100WTO专业高级公务员培训项目”,先后在美国、欧盟、澳大利亚为上海和国家培训了129位WTO专业高级人才。这些人才在各自岗位上为中国应对入世挑战,以国际通行规则保护和发展自己做出了重要贡献。

  五十二、上海WTO事务咨询中心成立博士后工作站

  经国家人事部批准,上海WTO事务咨询中心于2003年12月成立博士后工作站。该站是中国在咨询服务领域中的第一个博士后工作站,也是全国公益性事业单位中的第一个博士后工作站。目前,该站与WTO秘书处技术合作部、德国马普研究所、博士伯尔尼大学世界贸易研究所、美国乔治城大学等紧密合作,开展与WTO有关的战略性、前沿性和应用性研究,培养WTO事务的高端专业人才。2006年9月17日,越南司法部代表团一行10人来到上海,学习中国以及上海入世法律调整经验。代表团由国际法律司司长带队,均为司法部高级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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