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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机上能用手机:标准就该与时俱进
时间:2018/1/19 8:50:56 作者:陈城 浏览次数:393 文章来源:光明日报



  1月16日,中国民航局发布《机上便携式电子设备(PED)使用评估指南》;1月17日,东方航空率先宣布于1月18日0时起,允许旅客在飞机上使用开启飞行模式的手机;1月17日晚,海南航空执飞了中国民航解禁手机后的第一个航班。这意味着,中国大陆航空公司不允许在飞机上使用手机的情况,将成为历史。

  这一改变,源于2017年10月实施的交通运输部第五次修订的《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以下简称《规则》)。正是此次修订,放宽了对于机上便携式电子设备的管理规定,允许航空公司为主体对便携式电子设备的影响进行评估,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和使用政策。而早前版本的《规则》要求,“从飞机为开始飞行而关闭舱门时刻起,至结束飞行打开舱门时刻止,飞机上的乘员不得开启和使用便携式电子设备”。《规则》所指的便携式电子设备包括移动电话、对讲机等。

   近几年,围绕着飞机上能否使用手机,社会各界争议不断。支持飞机上禁用手机,常见的理由多为飞机上使用手机会干扰飞行安全。而反对飞机上禁用手机,则以民用航空发达国家已允许在飞机上使用开启飞行模式的手机为例证,进行辩驳。

  历史上,美国曾明令飞机上不许使用手机。作为航空技术标准、规则与无线电技术标准、规则的制定国,美国的这一规定被世界各国借鉴。但是,当年美国规定飞机上不许使用手机,仅仅是因为美国无线电监管机构——联邦通讯委员会认为,飞机上使用手机会对地面网络造成干扰(并非干扰飞机),美国联邦航空管理局以“能预防手机信号对飞机潜在的干扰”出台了相关规定,但并没有研究报告给予支持。因此,业界对这一规定一直存在质疑。

  为了搞清质疑,美国联邦航空管理局进行了专门研究,最终认为“绝大多数商业航班可以承受来自便携电子设备的电波干扰”,并于2013年10月全面解禁,允许在美国的航空公司航班飞行过程中使用处于飞行模式下的便携式电子设备。随后,加拿大、新加坡以及欧洲航空安全局等民航管理的相关行政主体也都发布了类似命令。

  在全球民航业都在认识和改进民航管理制度之时,中国民航依旧按照早年规定,严格执行“飞机上不能使用手机”,并将其写入了《民用航空法》征求意见稿。依照情节严重程度,对飞机上使用手机的行为,将会给予罚款乃至行政拘留的处罚。可以说,“飞机上不能使用手机”是中国民航不可触碰的红线。

  若是为了民航安全,红线的设立无可厚非。但是在有权威研究结果,并有多国实际运行安全经验的前提下,这一规定依旧保持不变就令人生疑:为了方便民航安全管理,就进行了“一刀切”式的禁止?

  曾有航空业内人士认为,“目前中国民航标准体系落后于欧美发达国家,但是安全性依旧最高”。然而,面对一成不变的落后标准所带来的这种“高安全性”,我们是不是也该与时俱进修改一下相关标准。

  当然,这并不是说,要舍弃安全换来先进的民航标准。先进与安全并非不能兼得,面向世界学习经验,基于中国国情重新制订民航标准体系,同样可以保证高安全性。此次飞机上解禁手机,展现了这种兼得性,受到了旅客的好评,也展现出民航发展本该有的与时俱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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