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English
      热烈祝贺:西安交通大学“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标准高端论坛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优势产业地图首发式于4月15日(校庆日)隆重举行!        国家标准委等部门最新发布《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建设指南》        《碳达峰碳中和中外标准数据库》即将上线!
2024 年 4 月
28
星期日
   
  
  
·多语言频道即将开通!
当前位置:首页 - > WTO资讯 -> 国际贸易
中国将按照WTO承诺 于年底开放化肥分销业务
时间:2008/5/30 6:03:17 作者:俞岚 浏览次数:1004 文章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北京十月二十五日电:商务部副部长高虎城在此间表示,中国将按照WTO承诺,从今年十二月十一日起,对外资开放化肥分销业务(包括批发和零售)。

  高虎城是在此间举行的“中国化肥市场对外开放的机遇与挑战高层研讨会”上作出上述表述的。加入世贸组织五年来,中国认真履行入世承诺,从二00二年起对化肥实行国营贸易进口管理,取消化肥进口配额,实行关税配额管理。

  高虎城指出,中国将深化化肥流通体制改革,逐步完善化肥价格形成机制,在更大程度、更大范围内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近年来,世界化肥行业的格局在经济全球化的推动下发生了显著变化,但中国化肥生产和流通现状还难以适应国际市场的新发展和国内改革发展的新形势要求。

  截至目前,中国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化肥生产国和消费国。二00五年,全国生产化肥五千二百二十万吨,约占世界总量的三分之一;消费五千七百万吨,约占全世界化肥用量的三成五左右。中国也是化肥进出口贸易大国,今年前九个月,全国进口化肥七百七十一点六万吨,出口三百四十四点一万吨。预计全年进口一千二百五十万吨,出口四百五十万吨。
 

 

 



  国家标准频道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站文章注明“文章来源:本站原创”的,版权均属于国家标准频道(本网站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站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文章;已经与本网站签署相关授权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文章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家标准频道”。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站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站注明 “来源:XXX(非国家标准频道)” 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文章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站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邮箱:service@chinagb.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