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稽查局在全市开展电动车专项执法行动
晶报讯:6月10日,深圳市市场稽查局组织各辖区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电动车专项执法行动,对生产、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不合格充电器,不合格充电桩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此次行动出动执法人员近500人次;查处生产销售企业、门店、维修点等共计480家次,在南山、宝安、龙岗、光明新区、坪山、龙华6区均发现了生产、销售不合格电动车的违法行为,共查扣电动自行车74台、电动摩托车42台、相关零配件71件,立案8宗。
市场稽查局副局长吴火生先后带领执法人员前往南山西丽片区、宝安马安山社区进行检查,发现5个门店存在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的情况,现场查扣不合格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共28台,立案5宗。
各辖区局也同时行动,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宝安局共出动执法人员86人次,检查企业(门店)127家次,暂扣电动自行车32台,暂扣电动摩托车42台。坪山局对辖区内37家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进行了全覆盖检查,现场共封存涉嫌不合格电动车6辆,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2份。南山局共出动执法人员78人次。龙岗局共检查各类电动车销售主体78家。龙华局共出动执法人员52人次。福田局、罗湖局、盐田局及大鹏局在行动中未发现违法行为。
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电动自行车时,要注意查验产品标识,保留购买凭证,不改装电动自行车,不购买安装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不购买已公告不合格的电动自行车,并注意电池、配件、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信息。
国家标准频道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站文章注明“文章来源:本站原创”的,版权均属于国家标准频道(本网站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站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文章;已经与本网站签署相关授权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文章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家标准频道”。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站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站注明 “来源:XXX(非国家标准频道)” 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文章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站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邮箱:service@chinagb.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