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4月17日从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总队了解到,今年一季度,陕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859元,同比名义增长6.7%,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8%。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稳步增长。分城乡看,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021元,同比增长5.7%,增速高于全国0.4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098元,同比增长8.5%,增速高于全国0.9个百分点。
四项收入全面增长。一季度,陕西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4889元,同比增加352元,增长7.8%,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55.2%;人均经营净收入902元,同比增加66元,增长8.0%,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0.2%;人均财产净收入575元,同比增加22元,增长4.0%,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6.5%;人均转移净收入2493元,同比增加112元,增长4.7%,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28.1%。
城乡收入差距继续缩小。一季度,陕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快于城镇2.8个百分点,城乡收入比为2.36∶1,较上年同期缩小0.06。
居民生活消费支出稳步增长。一季度,陕西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6106元,同比增长7.4%。其中,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7527元,增长7.3%;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4417元,增长7.0%。(记者 马昭)
【责任编辑:张思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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