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English
      热烈祝贺:西安交通大学“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标准高端论坛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优势产业地图首发式于4月15日(校庆日)隆重举行!        国家标准委等部门最新发布《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建设指南》        《碳达峰碳中和中外标准数据库》即将上线!      中国行业标准题录索引数据库即将上线,敬请期待!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国别综合资料索引数据库即将上线!
2024 年 5 月
19
星期日
   
  
  
·多语言频道即将开通!
当前位置:首页 - > WTO资讯 -> 国际贸易
欧盟决定对中国鞋征反倾销税 时间将长达5年
时间:2008/5/30 5:28:29 作者:北京青年报 浏览次数:2115 文章来源:北京青年报

 

        欧盟贸易委员会发言人皮特·鲍尔当地时间16日在布鲁塞尔说,欧盟已经开会通过了对中国鞋类制品征收反倾销税的建议,中国出口到欧洲的鞋类制品将遭欧盟反倾销措施。截止到昨天,中国商务部公平贸易局官员还未对此作出回应。

  皮特·鲍尔说,欧盟认定中国鞋业变相接受政府补贴,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向欧盟市场进行倾销,对欧盟鞋业构成冲击,建议从4月7日起向中国鞋制品征收反倾销税,6个月内反倾销税额从4.8%增加到19.4%。在此期间,如中欧不能对鞋产品出口达成谅解,欧盟将最终确立反倾销税额并维持5年。

       为了安抚各方的情绪,欧委会采取了“折中方案”。一方面,强调中国和越南的倾销事实成立,建议征收反倾销税保护欧洲的传统鞋业市场。另一方面,使用“渐进式”征税办法,给欧洲零售商处理已经订购货物的时间,同时缩减反倾销措施涉及的鞋类品种,将高技术含量运动鞋和儿童鞋排除在反倾销范围内,减少已将生产基地转移到中国的欧洲大型鞋企及消费者的损失。

  针对欧委会这份“东修西补”的“折中方案”,欧洲零售商和消费者组织表示,为保障欧盟经济的健康发展,欧盟成员国应尽早放弃贸易保护主义,不要再试图挽救早已不具有比较优势的行业。

 

 

 



  国家标准频道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站文章注明“文章来源:本站原创”的,版权均属于国家标准频道(本网站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站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文章;已经与本网站签署相关授权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文章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家标准频道”。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站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站注明 “来源:XXX(非国家标准频道)” 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文章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站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邮箱:service@chinagb.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