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English
      热烈祝贺:西安交通大学“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标准高端论坛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优势产业地图首发式于4月15日(校庆日)隆重举行!        国家标准委等部门最新发布《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建设指南》        《碳达峰碳中和中外标准数据库》即将上线!      中国行业标准题录索引数据库即将上线,敬请期待!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国别综合资料索引数据库即将上线!
2024 年 5 月
19
星期日
   
  
  
·多语言频道即将开通!
当前位置:首页 - > 热点新闻 -> 国内新闻
陕西出台《机动车保险理赔服务规范标准》
时间:2010/10/22 14:22:19 作者:王安平 浏览次数:822 文章来源:华商报

 

    陕西保监局、陕西省保险行业协会昨日联合向社会公布了《陕西省机动车保险理赔服务规范标准》(下面简称《标准》)。其中机动车赔款金额在2000元(含)以内的,若索赔手续齐全,保险公司应在1日内支付。

  标准自9月1日起已在陕西全省范围内实施,对保险公司接报案受理、查勘定损、理算审核、支付赔款及特殊案件处理等各个理赔环节的时效性,以及人员设施配备、文明用语规范作出较为详尽的规范化要求。若车主遭遇保险公司不按时理赔的情况,可向省保险行业协会、保险公司客服电话投诉。
 
  据陕西保监局财险监管处处长井正萌介绍,《标准》的实施,有助于保险公司公开透明地进行理赔。

  陕西省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雷煜表示,为确保《标准》的有效执行,陕西保险行业协会将公布举报电话、举报邮箱,与媒体对省内18家财险公司的接报案、查勘理赔、赔款支付的时效性等理赔服务进行监测,将结果公布在报纸、电视、广播和网络等主流媒体上面。陕西全省所有财险公司都要交纳自律保证金,作为违反标准的处罚金。

  受理制度

  各财险公司须建立365天×24小时接报案、理赔查勘制度

  应保证每个工作日8小时受理客户理赔资料和理赔咨询

  出发时限

  接到客户现场报案后,财险公司应在10分钟内完成调度

  并将查勘人员姓名和联系方式通过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形式告知客户

  查勘时限

  查勘地点在西安市区三环路内、其他地级城市所在城区内的,40分钟内应到达现场查勘

  在西安市区三环路外的,1小时内到达现场

  如因交通堵塞、意外事故等不可抗力导致延误,应及时与客户沟通,取得谅解,约定到达时间

  支付时限

  保险公司在收到客户提交的真实有效完整的案件索赔材料后,自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协议之日起

  金额在2000元(含)以内的,在1日内支付赔款

  金额在1万元(含)以内的,在3日内支付赔款

 



  国家标准频道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站文章注明“文章来源:本站原创”的,版权均属于国家标准频道(本网站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站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文章;已经与本网站签署相关授权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文章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家标准频道”。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站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站注明 “来源:XXX(非国家标准频道)” 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文章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站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邮箱:service@chinagb.org